各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,驻灌部省市属单位:
根据县委提名,经研究决定:
孟祥伟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、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,免去其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;
刘恩惠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,免去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;
陈卫星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;
董剑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,免去其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;
周达华同志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;
汪萌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;
成建斌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;
盛晓伟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;
姜耀波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职务;
殷旭明同志任县公安局督察长;
宋树成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;
吴宏波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蔡建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陈永先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;
朱海波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;
丁成兵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;
张良兵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杜新忠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陈开军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杨红佐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;
翟玲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(正科),免去其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高天松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吴先举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职务;
朱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职务;
杨广华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;
侯春生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;
张凤楼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陈治国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;
汤茂峰同志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;
姜粤同志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;
王德权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,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李长浩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,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向庆庆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,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孙从洋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;
尹鸿飞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林方伟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水利局副局长 职务;
孙展勤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严超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钱萌同志任江苏省灌南高级中学副校长;
程家明同志任江苏省灌南高级中学副校长(试用期一年);
邢文飞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,免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,县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;
丁乃灿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,免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杜顺前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,免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刘晓慧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,免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王一潼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;
免去吴召冲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韩逢春同志县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;
免去张法军同志县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陈太标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、县物价局局长职务;
免去程加斌同志县粮食局局长职务;
免去李太云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;
免去时良忠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成彦明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韦丹丹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张国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、县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;
免去严汉林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孟跃同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;
免去陈硕波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尹凤斌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唐亮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、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王锦忠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李晓霞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、县规划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张帆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、县房屋征收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邱昊同志县规划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王树仁同志县规划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朱崇华同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;
免去谢德金同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张金军同志县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;
免去尹文伟同志县港口管理局局长职务;
免去王亚男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杨勇同志县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马玉国同志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;
免去潘井连同志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、县林业局局长、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;
免去洪玥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李正清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庞士军同志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、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;
免去王士富同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;
免去孙振华同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职务;
免去吴明元同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郝海东同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王新华同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;
免去张翠娥同志县食用菌产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孙耀清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刘旭东同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、县旅游局局长职务;
免去嵇友亚同志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毛祥成同志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张慧芹同志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张明国同志县行政审批局局长、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、县12345应急便民服务指挥中心主任职务;
免去封庆同志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唐立本同志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周国兵同志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刘豹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汪富昌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;
免去孙益平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崔玉兵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张增高同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戴元宏同志县地震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王习中同志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;
免去张庆琪同志江苏省灌南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
2019年2月25日
抄送:县委各部门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,县监委,
县法院,县检察院,县人武部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印发